筆趣閣 > 玄幻小說 > 北美新神 > 一零六、酒吧集會

韋恩在人羣的注視中,走到了吧檯旁的兩位美少女身邊,

清了清喉嚨,就準備開始說事情:

“各位,很高興你們能……”

這時候一個人突然從酒吧外邊衝了進來,對着韋恩大聲指責道,“他是坐着教會的馬車來的!他是教會的人——”

彷彿戳破了什麼很危險的陰謀。

酒吧裏的一部分人隨即就擺出了戒備的姿態,一些人似乎已經打算要立馬離開了,還有一些人,則似乎在考慮要不要先對韋恩他們進行攻擊或者控制。

額,

你把我的思路都打亂了……

韋恩略一思忖,接着就對着大家舉起了單手,打算先穩住現場:

“大家不用緊張。我和教會確實有些聯繫,但我並不是教會的人。

“我們是受到盧斯·波頓的委託,協助調查勘克斯城裏的連環殺人案的,也僅僅只調查那個案件而已。

“至於今晚想要召集大家過來,則是因爲我們幾個人確實也被那個兇手給盯上了。這既是風險,也是一個機會;既是出於個人私怨,也是爲了城市裏的公義。”

說完,韋恩還把盧斯·波頓簽署的其中一張調查令,從外套裏抽了出來,

遞給身邊的琳娜,示意她繼續往外遞,讓衆人相互傳閱。

有了一個姑且還算過得去的說法,也有東西在開始傳看,酒吧裏一時間稍微安定了下來,大部分人似乎也不再急着採取行動——最起碼也是想着先看看那到底是什麼東西,然後再做打算。

一個看起來頗有主見的文雅中年人,在看完調查令之後往旁邊傳遞,同時也問了起來:

“這確實是城裏教會驅魔部門負責人簽署的調查令。但我們爲什麼要信任你們?而且教會爲什麼又會專門委託你們進行調查?”

我要是說我們只是恰好路過,然後正好又跟盧斯·波頓認識,於是就被拉着協助調查了……

你們會相信……嗎?

韋恩沒有多做猶豫,直接就選擇了更簡單粗暴,便於理解、又容易讓人信服的故事版本:

“我們是一羣私家偵探,專門接受委託,調查和處理各種包含‘非凡者犯罪’在內的案件。

“如果大家對西部知名的通緝犯有瞭解的話,那麼賞金250美金的‘灰狼’弗雷迪、以及賞金分別爲500美金和200美金的亞瑟·艾弗森和路易斯·艾弗森兩兄弟,都是被我們逮捕和擊斃的。”

有些人或許會對通緝犯的名字不瞭解,

但是賞金數額的大小對比,卻是很容易就能讓人產生直觀概唸的。

人羣中隨即就響起了一陣交頭接耳的低語聲,

甚至還有人挑釁般地問了起來,“那你們身上,豈不是還有不少錢?”

韋恩選擇了正面回應:

“是的。如果你自認爲比那幾個知名通緝犯還厲害的話,那你可以試試。

“友情提醒,我們擊斃艾弗森兄弟的時候,他們是和匪幫的成員們待在一塊的,當時我們在現場一共擊斃了至少二十名匪幫成員。

“而且我們是接受了教會的委託才參與調查的,假如我們在調查期間出了意外,那麼通緝你的賞金,或許會變得比那個兇手更高。”

那人似乎更加不滿了,“那我們爲什麼要幫你們抓兇手?”

韋恩對此沒有猶豫:

“三點理由。首先,警察局給那個兇手開出的賞金並不高,各位之所以會選擇出現在這裏,爲的應該是消滅罪犯以及維護城市秩序的‘公義’,而不是別的原因。

“其次,我們只是路過參與調查而已,那個兇手並不是一開始就針對我們的,我們也不是非得逮捕兇手不可。選擇作爲‘誘餌’來吸引那個兇手,只是我們願意承擔風險。在這一點上,我們和諸位是互幫互助的關係,而不單純是各位在‘幫我們’。

“最後……”

韋恩稍微考慮了一下:

“最後,我們偵探社在福吉尼亞州是獲得了教會特許的,在不觸犯律法的前提下,我們偵探社的成員,不會單純因爲‘非凡者’的身份而被教會制裁。這既是一個可以正常生活在陽光下的身份,也是一份合法的工作。

“我們偵探社目前還在招募階段,類似這樣的‘互幫互助’,各位也可以認爲是一場小小的面試。對此有興趣的人,可以考慮積極表現,然後爭取加入我們,成爲我們的同伴。對此沒有興趣的,那至少我們也可以互幫互助。

“我已經說完了,諸位可以先做考慮。待會我們再討論關於那位兇手的事情。”

韋恩說完,打開簡約線條的視野警戒着周圍,轉身就對面着吧檯坐了下去,還推出硬幣,要了一杯威士忌。

琳娜從旁邊湊近,沒有說話,但看向韋恩的目光裏充滿了興奮和期待。

韋恩點頭,給了她一個“已經拿到東西”的確認眼神。

然後琳娜低聲地“蕪湖”一下,對韋恩豎起了大拇指,然後跳過韋恩跟伊妮莎說悄悄話去了。

慢條斯理地喝完了一杯威士忌——酒吧裏的‘一杯’烈酒,嚴格來說其實是“一份”,分量大概比一盎司稍微多點,也就是三四十毫升這樣——之後,

韋恩纔再次轉身,看向了依舊留在酒吧裏的衆人:

“現在,我們應該可以繼續往下聊,關於怎麼逮捕那個兇手的事情了吧?”

……

韋恩幾人駕駛着馬車離開的時候,馬車上方還有一隻貓頭鷹在無聲地伴飛。

琳娜在馬車上忍不住就要來了特許令想看。

藉着煤油燈的光線看清了紙頁上的內容,琳娜伸手在紙頁上輕輕一點,

隨着靈性力量的注入,紙頁隨即就因此產生了反應,微光如同波紋般擴散,特許令上的一些紋飾和文字內容就像水中的礁石一般,被微光凸顯,最後落款處的花體簽名似乎都微閃了一下。

“蕪湖——”

琳娜雙手舉着特許令在車廂裏歡呼,“那個泰溫牧師,好像比想象中的還要更大方。”

韋恩跟她們再次確認了一下,“那個驅魔者法令第四至第七款,到底說的是什麼內容?”

伊妮莎簡要地做出了說明:

“人身自由、監管限制、個人隱私以及行爲約束。和你剛纔的說法差不多,只要不與教會的其它規定牴觸,又或者觸犯世俗的法律,有這個特許令在,基本上在教會層面就是個完全的‘自由民’了。”

然後伊妮莎想了想,“不過成立偵探社,還要招募更多同伴……你是打算發展自己的勢力?”

唔……

一開始其實倒也沒想那麼多,不過既然是要打擊犯罪,而且還得到了特許,

那肯定還是人多好辦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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