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修真小說 > 謫仙 > 121、狐妖

李朝歌不由回身, 長久注視着黑森林。森林中靜悄悄的,即便是晌午,林子裏也不見天日, 只有星星點點的光斑漏到草地上。外面的世界溫暖明亮, 森林裏靜謐無聲, 對比如此鮮明, 幾乎讓李朝歌懷疑這一切是夢。

橫穿黑森林是夢,遇到黑狗妖是夢, 見到十二歲的仙人,也是夢。

可是李朝歌摸上箭囊,裏面的空位告訴她並不是。她真的離開了從小長大的山村, 也見到了那位仙人。

李朝歌像是突然下定決心一般, 最後看了黑森林一眼,毅然決然轉身,頭也不回地往前走。棄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亂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煩憂, 她的路,在前方。

南林鎮背靠山林, 面前環水,因爲獨特的地理位置, 成爲近一帶最繁華的城鎮。南來北往的商人, 或者想去黑森林裏碰運氣的俠客, 都在南林鎮落腳。

白千鶴坐在酒樓上,手裏端着燒春酒,另一隻手放在在膝上,怡然隨着琵琶打拍子。他一天前從黑森林中出來, 之後立刻叫了最好的房間,在房裏悶頭睡了一天一夜,直到現在,白千鶴換了乾淨的衣服,叫了一桌好酒好肉,還有美嬌娘彈琵琶助興,白千鶴才終於覺得自己重新活過來了。

他靠在欄杆上,懶散望着樓下,心道這纔是人過的生活。孬種就孬種吧,黑森林這種鬼地方,不闖也罷。

白千鶴成名已久,四海爲家,素來沒個正行。前不久他和人打賭,要獨闖黑森林,贏了的話對方給他一大筆酒錢。白千鶴本來想着,人生在世就要快意恩仇,爲了好酒好錢,豁出這條命又何妨?但是他去黑森林裏走了一圈後,突然覺得還是命更重要,那筆錢不要也罷。

但終究還是有些遺憾的。白千鶴正坐在酒樓上惆悵,忽然眼神一凝,注意到一個女子從樓下走過。他揉了揉眼睛,確定自己沒有眼花後,連忙揮手:“小妹妹,小妹妹!對,就是我。”

李朝歌聽到熟悉的聲音,慢慢停下腳步。白千鶴趴在欄杆上,嬉皮笑臉地對李朝歌說:“小妹妹,你還活着呀?哎呦,那天天黑沒看清,沒想到小妹妹竟如此漂亮。小美人,爲兄請你上來喝一杯?”

李朝歌面無表情地看着她。上一個敢叫她“小美人”的人,墳頭草都三尺高了。要不是因爲重生,白千鶴現在還能給對方拔拔草。

不過免費的飯不蹭白不蹭,李朝歌平靜地走進酒樓,登上樓梯,坐到白千鶴對面,並且對彈琵琶的美人說:“麻煩添一副碗筷,謝謝。”

美人左右看了看,確定沒有其他人,抱起琵琶對李朝歌福了一身,垂頭走了。白千鶴嘖聲:“小美人,你這事做得可不地道。你喫飯就喫飯,趕走我好不容易找來的琵琶娘做什麼?”

李朝歌從隔壁桌撈了雙筷子,在桌上一磕,自然而然地挑菜喫:“她們也不容易,就是因爲有你們這些風月慣客,她們才被迫賣藝。對了。”

李朝歌把菜放到嘴裏,抬頭,黑白分明的眼珠靜靜掃了白千鶴一眼:“別叫我小美人。”

她的表情是平靜的,可是白千鶴分明聽出了殺意。他面上笑容不變,眼睛粗粗一掃,發現李朝歌只動了他喫過的菜。

嘖,小小年紀,戒心不小。她到底是什麼來路,身上的武功從未在江湖中聽過,而且她的年紀,也太年輕了。

白千鶴笑着,給李朝歌倒了杯酒,親手放在李朝歌身前:“這杯酒算是爲兄給你賠罪。當日情況緊急,爲兄另有要事,不得不先走一步。妹子,對不住。”

李朝歌完全不在意,她擺了下手,說:“不必。你我萍水相逢,本來就該各奔東西,沒什麼可對不起的。何況,我也不需要幫助。”

“妹子豪爽!”白千鶴拍了下桌子,端起滿滿一杯酒,“我白千鶴平生最敬英雄,這一杯,我敬小妹妹。”

白千鶴說着仰頭,一飲而盡。白千鶴這些年也算浪跡花叢,見多識廣,再加上他長得好看,風月場中頗受女子喜歡。不過,面前這位小美人卻沒有任何動容,她依然冷若冰霜,輕輕點頭道:“原來你就是白千鶴。”

白千鶴挑眉,問:“怎麼,妹妹知道我?”

“江洋大盜白千鶴,誰不認識?”

白千鶴的自尊心得到極大滿足,他不由撫了下額髮,苦惱地撐着額頭道:“唉,太受歡迎也是種罪。我都不知道,在下區區賤名,竟然已經傳到山林裏來了。”

李朝歌沉默片刻,說:“你可能誤會了,我是從朝廷通緝令上認識你的。”

鎮妖司專管疑難雜案,白千鶴的名字曾在李朝歌的黑名冊上掛了許久。要不是因爲東都案子層出不窮,李朝歌沒時間去追白千鶴,前世他的墳頭應該是片蔭涼地。

白千鶴不屑地呵了一聲,倚在圍欄上,不在乎地說道:“朝廷那幫廢物,就算我站在他們跟前,告訴他們我的名字,他們抓得着我嗎?”

李朝歌坐在對面,靜靜地看着他。

白千鶴並不知道他曾經離死亡無比接近過,他照例罵完朝廷廢物,回頭對李朝歌說:“妹子,我看你投緣,不如交個朋友。你叫什麼名字?”

李朝歌和閨閣女子不同,並沒有閨名不能泄露給丈夫之外的人之類忌諱,但是安定公主的大名天下皆知,現在時機未到,她多少要避諱些:“現在還不能說。”

白千鶴挑眉,識趣地沒有再問下去。他忽然湊近了,問起另一個感興趣的問題:“妹子,那隻黑色的怪物,你真把它殺了?”

“沒殺。”李朝歌說,“妖物也是命,沒作孽前不能殺。我只是把它打成重傷,回去養一養,應該還能活。只不過,以後它只能當狗了。”

白千鶴倒抽一口涼氣。簡簡單單一句話,蘊含的信息量非常可怕。他自認闖蕩江湖,見多識廣,可是見了那隻黑狗妖還是嚇得腿軟。而面前這位看起來美麗無害的小姑娘,竟然能將其打成重傷。

真人不露相,會咬人的狗不叫,古人誠不欺我。

其實後面白千鶴冷靜下來,也想通關節了。那隻黑漆漆的怪物皮毛堅硬,刀槍不入,而李朝歌一箭就能把怪物射暈。她能射傷怪物,自然也能殺了它。

普通凡人的兵器如何傷得了妖怪,那個時候白千鶴就該想到,李朝歌不是尋常人。

隱居深山,不通世事,容貌美麗,年紀也小的驚人。這多半,是某位修道大能的入室弟子吧。

如今天下百花齊放,道佛盛行,有修習武功強身健體的,也有修仙問道追求長生的,總體而言,大家互不幹涉,道凡不交,江湖人士跟和尚道士各自畫好地盤,彼此井水不犯河水。白千鶴以前也對尼姑道士敬而遠之,但是這位小姑娘是個例外。

白千鶴看人的本事多少還有,他總覺得面前這位是個人物,而且,他看不透此人。如此,他更好奇了。

白千鶴含笑打量李朝歌,吊兒郎當問:“小妹妹,接下來你打算去哪裏?”

李朝歌喫飯速度極快,說話的功夫,她已經喫的差不多了。她將筷子並排放在桌上,用帕子擦乾淨嘴,才說:“東都。”

“呦,洛陽啊!”白千鶴注意到李朝歌的動作,脣邊的笑意越發意味深長,“洛陽離劍南可不近。小妹妹一個人,敢上路嗎?”

“有什麼不敢。”李朝歌說着站起來,握着劍對白千鶴抱拳,說,“你請我一頓飯,我也放你一條生路。告辭。”

白千鶴不由挑眉,放他一條生路?小姑娘好大的口氣!白千鶴縱橫江湖數十年,江南首富的金庫摸過,大理寺的牢獄探過,皇家禁苑也進過幾次。便是皇家第一高手,也不敢在白千鶴面前說這種話。

白千鶴沒有說話,含笑看着李朝歌離開。她明明才十五六歲,可是絲毫沒有這個年紀的少女的活潑,抱着劍走在街上,很快就消失不見了。白千鶴摸了摸下巴,頗覺有趣。

不知爲何,他總覺得要不了多久,他們就會再見面。

事實確實如此。李朝歌走出南林鎮後,忽然意識到一個問題。

她總不能走着去洛陽,可如果置辦坐騎,她又沒錢。

李朝歌已經太多年沒有操心過錢財了,以致於剛纔她都沒想到,趕路也是要花錢的。

李朝歌苦惱了一會,一抬頭,看到鎮子門口貼着一張通緝令,通緝江洋大盜白千鶴,賞金一萬錢。

最下面蓋着大理寺的章。

李朝歌想了想,覺得可以。雖然前世鎮妖司和大理寺一直是競爭關係,可是偶爾掙一掙對家的錢,也不算自降身價。

李朝歌很快拿定主意,愉快地回去捉通緝犯。白千鶴在酒樓上自飲自酌,一杯酒都沒有喝完,就發現李朝歌去而復返。

白千鶴驚訝,問:“小妹妹,你怎麼回來了?莫非遇到了壞人?”

“不是。”李朝歌說得好好的,忽然毫無預兆地舉起劍,將白千鶴一把押下,“我是回來捉壞人的。”

白千鶴完全沒料到她來這一手,都被打蒙了。白千鶴反應過來後,立刻掙扎,然而就和見了鬼一樣,無論他施展多少神通,都掙不脫李朝歌的劍:“你瘋了?你到底想做什麼?”

“很簡單,捉你回去,換賞錢。”

“爲什麼?”

“因爲我缺去東都的盤纏。”

白千鶴用力掙扎,當他確定自己完全沒有從李朝歌手下逃跑的可能,並且李朝歌當真露出押他去衙門的傾向後,立刻慌了:“妹妹……不,姐姐!我們有話好好說。你缺錢早說啊,我完全可以送你,何必非要去衙門,傷了彼此和氣呢。”

“也對。”李朝歌低聲喃喃。白千鶴倒是提醒了她,他是神偷,普通縣衙的大牢怎麼關得住他呢?李朝歌剛纔允諾過放白千鶴一條生路,她不會親手抓白千鶴,所以可以讓大理寺來。普通縣衙關不住他,不如將他押送到東都,讓大理寺接手。

李朝歌覺得這個辦法好,這樣一來,路上的盤纏省了,去了洛陽後,還能訛大理寺一筆錢,簡直無本萬利。李朝歌對白千鶴笑了笑,鬆開劍,說:“好啊,走吧。”

白千鶴一邊對李朝歌說好話,一邊活動手腕,突然毫無預兆地躍上房頂,飛快地往外跑。房屋市集在他腳下幾乎成了殘影,白千鶴得意地哼了一聲,說:“小樣,我喫的鹽比你喫的飯都多,你還想捉我?下輩子吧。”

白千鶴終身一躍,從閣樓上拐彎,險些撞到一柄劍上。他急忙剎腳,險險停在劍尖前。

李朝歌在他對面笑了笑,說:“輕功不錯。”

白千鶴像見了鬼一樣看李朝歌,他悄悄後退兩步,轉身朝相反方向跑。李朝歌收起劍,輕輕嘆了一聲:“你確定還要跑嗎?”

白千鶴腳步硬生生停下。他浪跡江湖十來年,第一次遇到這麼可怕的女人。他回頭,勉強地笑了笑,問:“妹妹……或者姐姐,你到底想做什麼?”

“我已經說了呀。”李朝歌站在房頂上,看着他微笑,紅脣輕啓,“去東都。”

白千鶴見兩人沒有誤會,可以心平氣和地談話,便自己找地方坐下,隨便挑了個橘子剝開:“你知道?”

“我當然知道。”李朝歌淡淡瞭了他一眼,“我若不知,爲何要來東都?”

白千鶴剝開黃澄澄的皮,隨便丟了一瓣到嘴裏。有點意外,但是回頭想想,也在情理之中。

他先前詢問李朝歌姓名時,李朝歌不肯告知,想來就因爲她是公主吧。她和身上衣着格格不入的用餐禮儀,對朝廷機構非一般的瞭解,以及看到皇帝皇後時奇怪的表現,現在都有瞭解釋。

白千鶴三下五除二將橘子喫完,拍了拍手,問:“你真的是?”

“顯然。”李朝歌放下茶盞,低頭整理袖子。即便前世穿過許多次,再換上時,她依然覺得襦裙不方便極了。她一邊和過分寬大的袖口鬥爭,一邊平淡道:“我若不是,以天後那樣精明的性格,會允許我侵佔她女兒的位置?”

也是。白千鶴東西喫完了,話也問完了,再沒有什麼留下的理由。白千鶴站起身,抱拳道:“我白千鶴縱橫江湖十載,見過許多英雄,也見過無數宵小。妹妹智勇雙全,當得起少年英才這一句贊。能遇到妹妹是白千鶴之幸,但是,江湖人士不和官府打交道,妹妹既是朝廷中人,那我們就此別過。後會若有緣再見,只要妹妹還願意和我們這些人來往,爲兄親自賠妹妹和未來駙馬一頓喜酒。”

白千鶴說完,就要離開。李朝歌沒有阻攔,在他出門的時候,突然問:“你替人跑腿偷東西,不過是爲了錢財。若我能給你更多呢?”

白千鶴沒有回頭,輕輕笑了笑:“江湖和朝堂井水不犯河水。承蒙公主看得起,我一介小賊,不敢入公主的法眼。”

李朝歌點了點頭,隨意問:“江湖是什麼,朝堂又是什麼?”

這一句話把白千鶴問住了。他呆了片刻,道:“江湖就是江湖,朝堂自然是官府。”

“江湖行俠仗義,官府亦爲民伸冤;江湖打打殺殺,朝堂之上,殺人不見血的戰爭亦無處不在。當江湖俠客,救得是一人,一物,一方百姓。唯有朝堂,才能救天下。”

白千鶴被說的笑了,他轉身,看着李朝歌,挑眉問:“之前不知姑娘是公主,多有失敬。如今你如願以償,父母也認了,公主也當了,以你的武力,以後無論宮廷還是後宅,再沒人能傷你。你已經得到一切,爲什麼還要留着我?你到底想做什麼?”

對此,李朝歌只是輕輕一笑。她慢慢抬起眼睛,她眉眼如畫,眼角飛揚上挑,頗帶着一股豔勁兒,而眼睛裏的光芒,卻明耀灼目,悠悠不絕:“誰說,我要迴歸後宅了?”

她費盡心機當公主,竟然不是爲了榮華富貴?白千鶴正要說什麼,外面忽然傳來走路的聲音。白千鶴一凜,立刻要施展輕功離開。李朝歌冷冷瞥了他的位置一眼,毫不留情道:“回來,把你的橘子皮拿走。”

白千鶴跑都跑遠了,又顛顛返回來,收起橘子皮繼續跑。

白千鶴走後沒多久,門外傳來篤篤篤的叩門聲。幾個宮女站在外面,低聲問:“公主,您在裏面嗎?”

李朝歌不緊不慢地把茶喝完,說:“我在。進來吧。”

宮女們推開門,低頭對李朝歌行禮:“公主,天後請您過去。”

李朝歌知道她這邊換完衣服,天後肯定很快就會來傳她。李朝歌並不意外,她放下茶盞,起身道:“有勞,走吧。”

李朝歌出門,去見天後。前殿中,天後正在看一本冊子,聽到宮人稟報,天後合上冊卷,抬起頭笑道:“朝歌,你來了。”

天後先前看到李朝歌的臉,就知道她換一身衣服一定會極美,但即便早有準備,眼前的景象還是大大沖擊到天後了。面前的女子青春年少,風華正茂,她眉眼如畫,烏髮雪膚,眼角下的淚痣若隱若現。柳葉眉加淚痣,這樣的長相放在別的女子身上應當是極苦情、柔弱的,然而李朝歌眼角上勾,瞳仁極黑,她的氣質又冷淡強勢,瞬間顯得明亮耀眼,美豔的咄咄逼人,連淚痣都變得殺氣蓬勃。

天後目中生出讚歎之色。她再一次在心中感嘆,她已經老了呀。

李氏有胡人血統,可是武家卻是幷州人氏,純正的漢人。武家幾個姊妹,清一色鵝蛋臉,柳葉眉,櫻桃脣,觀之溫柔可親,嫵媚嬌豔。也正是因此,天後才能從昭儀做到皇後,和皇帝育有兩子兩女,始終盛寵不衰。

她能走到今日的位置,自然是因爲聰明的頭腦和出色的政治能力,然而最開始得寵,卻是靠了長相。

天後的幾個子女中,太子李善、趙王李懷全部隨了李家,連身體、性情也如他們的父親一樣,大病小病不斷,特別容易疲憊。小女兒李常樂體質像天後,天生精力充沛,活潑健康,但長相卻像姑姑,完全沒有遺傳到武家這邊的特點。唯有李朝歌,是各方面都最像天後的。

天後越看越喜歡。一別十年,如今大女兒平安歸來,天後也恨不得加倍補償這些年缺失的母愛。她示意李朝歌坐到自己身邊,握着李朝歌的手,輕聲問:“剛纔倉促,沒來得及問你這些年的經歷。這幾年,你住在哪裏,有沒有受苦,有沒有被人欺負?”

李朝歌不擅長處理感情關係,天後提問,她就認認真真地回答:“小時候的事我記不清了,聽周老頭說他六歲撿到了我,十二歲之前我們居住在屏山,後來遇到一些事情,他帶着我搬到十裏大山黑林村。習武難免要喫苦,但山裏生活不便,危機四伏,喫苦是應該的,不肯喫苦纔要喪命。被人欺負……這倒沒有。”

李朝歌說的是實話。周老頭從小秉行一個原則,被人欺負就是自己無用,練強了重新打回去,哭哭啼啼請家長出面,簡直是絕世大孬種。李朝歌很小的時候被人嘲笑無父無母,後來她武力變強,誰敢惹她她就把誰揍成豬頭,小時候的仇自己一一報了,也不算被人欺負。

天後聽到這些話,心中又酸澀又感慨。李常樂和太子兄弟從小過得是什麼日子,而李朝歌又過着什麼日子。相較於洛陽公卿子弟,李朝歌完全生活在另一個世界。

天後記得李常樂八歲的時候不會寫字,被夫子打了下手心,哭了三天三夜,皇帝、太子、趙王還有武家、裴家、長孫家,輪番送禮,千方百計哄李常樂開心,好容易讓李常樂重新笑了出來。而李朝歌呢,能坦然地說出“喫苦是應該的,不肯喫苦纔要喪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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