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歷史小說 > 畫春嬌 > 第177章 引蛇

  送走了蕭秀秀,薛琬調轉車頭去了一趟北街。

  蕭然神通廣大,不知道從哪裏找到了後院的主人將那宅子徹徹底底買了下來,如今,便都從那門進出。

  原先的小院倒成了個祕密之地,只有在商談要事時纔會由暗道進入。

  天色還不算太晚,蕭然還不曾回來。

  薛琬知道那個大興街滴乾人血的變態殺人犯朱明仍然在逃,整個京兆府的人都在忙着抓他,不到深更半夜,蕭然是不會回來的。

  她也不管。

  只是吩咐了小花去買酒買肉,然後將上好的席面擺了一桌。

  小花望着薛琬“嘿嘿嘿嘿”傻笑,“小姐,你和蘇十一是什麼時候……嘿嘿嘿嘿……”

  小姐那賢惠張羅酒菜的樣子,還是生平第一次見,就活像個等待丈夫歸來的小媳婦。

  若都這樣了還說什麼事都沒有,她小花可是不信的。

  罷了罷了,雖然她也曾迷戀過蘇十一的美貌小半年,但後來新歡也換了好幾茬,如今一顆芳心都撲在了王翰小哥哥身上,對蘇十一早就看成了過眼浮雲。

  何況,要是小姐喜歡,區區一個過眼浮雲算什麼,就算是心頭新歡王翰小哥哥,她也會雙手奉上啊。

  男人如衣服,小姐是手足。

  衣服可以常換常新,但手足永遠打斷了連着筋。

  別看她小花不過一個小丫頭,但是非道理可比許多自諳學問廣博的大人們都分得清。

  薛琬又好氣又無奈,“你這丫頭滿腦子都是嘿嘿嘿,真拿你沒辦法。”

  她頓了頓,“你可不要瞎想,我和十一,是純潔美好的朋友關係,和你想的不一樣。”

  只不過是今日又見了一回陳王和李明珠,見他二人終是走到了一起,心有所感,略感惆悵罷了。

  但那都是前世的情傷,又無從訴說,只能添幾杯薄酒找摯友一醉方休,才能略解心頭苦悶吧。

  一直等到了天墨墨黑,蕭然也不曾回來。

  小花打了個哈欠,“小姐,我實在困,就不陪您一塊兒等了。我去客房先歇下。”

  這丫頭一包醬牛肉下肚,腹中飽暖,又接連勞碌幾日,早就困得不行,一沾上牀塌就睡死過去。

  諾大的院中,便只剩下清風朗月陪伴薛琬。

  薛琬心裏猜測,初入京兆府正急着要表現自己的蕭然,或許今夜不會回來了。

  她頓覺無趣,便一個人自顧自斟酒喝了起來。

  第一杯,敬前世。

  縱然是悽苦的一生,卻也很是傳奇。上輩子學到的東西,到今生仍受益無窮。

  第二杯,敬父母。

  雖然父親的安危尚未塵埃落定,但這輩子的第一個好處,卻是給枉死的母親報了仇。

  第三杯,敬朋友。

  失而復得,恐怕是世間最大的歡喜。她好像將前生所有失去的夥伴一個個地找回來了呢!

  第四杯,敬自己。

  不論遭遇怎樣的困惑苦惱,痛苦和折磨,都要堅強勇敢地走下去啊!爲了自己所愛,犧牲所有也是值得的。

  第五杯,敬……

  薛琬送入口中的酒尚還未沾脣,她的手便被一個溫暖的掌心包住。

  她眼帶水光地抬起頭,望着他,“你回來啦。”

  蕭然輕輕將她手中的酒杯取了下來,然後一口喝掉,“你喝得有點多。”

  他已經在手下通知自己時,第一時間趕回來了,但卻仍然讓她喝了那麼多杯。

  看着她潮紅的臉色,淚水迷濛的雙眼,他的心微微有些疼。

  握住她的手,捨不得分開,他裝傻將話題岔開,“發生了什麼難過的事才需要借酒澆愁?”

  薛琬衝他笑了笑,“沒什麼事,就是想和你喝兩杯。你沒有回來,我就自己先喝起來。”

  她小聲說,“從前我們就是這樣的。”

  蕭然微微愣住,“什麼?”

  從前?

  從前她住在高高的侯府紅牆內,他蟄伏於市井街道,不可能有交集,怎麼可能坐在一起共飲?

  他不由想到結識她以來種種奇怪之處,心中難免有些疑惑。

  有些事,他不問,不是因爲不在意,而是不敢開口怕驚擾了她。

  薛琬忙將自己的手從他手掌心中抽出,麻溜地給他也倒了一杯,“你也喝!”

  她顧左右而言他,“那個朱明還沒有找到啊?需不需要我幫忙?”

  蕭然心內暗歎,知道她是不肯說實話的。

  便也不再糾結。

  他有足夠的耐心等到她願意親口解開所有謎底的那一天。

  “那朱明很是狡猾,每次有點蛛絲馬跡,我們的人想要跟着查下去,就會被他逃走。”

  大興街的案子已經過去大半個月了,居然還沒有將兇犯拿住,京兆府尹程謹之所受的壓力巨大,他們這些小嘍囉的日子自然也不好過。

  薛琬知道,因爲提前鎖定了兇手,所以朱明沒有機會再犯案。

  前世這個時候,朱明可是已經再傷了兩人了。

  但這些,是沒有辦法和蕭然說的。

  她想了想,“皇城說大不大,但說小也不小,他若是故意躲着,你要想找到人也需要費點功夫。我覺得,與其你們去大海撈針找人,倒還不如引他出來。”

  蕭然點頭,“我也是這樣想的。但要引他出來也不容易。”

  他嘆口氣,“這個朱明祖上是外地來的,皇城只有他一家三口,父母死了,如今就剩下他一個人,無親無故。除了知道他曾經在哪裏做過活,就連個和他相熟的人都找不到。根本沒有切入的口子。”

  薛琬卻道,“他犯案的方法如此詭異奪人耳目,說明本身是個耐不住性子的人,他譁衆取寵,想要贏取注意,自然不甘心這樣東逃西竄的日子。”

  她頓了頓,“你倒不如虛晃一槍,給他造一個假象。”

  蕭然的面色一下子肅穆起來,“你的意思是?”

  薛琬輕輕地笑,“假如他知道,大興街殺人案的兇手被抓住了,會怎麼樣?若是你們擬定要在午門斬首這兇手,他又會不會出現?”

  她目光一動,“我和你打賭,他一定會忍不住的。”

  一個急不可待想要獲取衆人目光的人,是耐不住寂寞的。

  被迫流亡,不是他的本意。

  而當他得知有了替罪羊後,必定是得意而又蔑視的,他一定會到現場去觀望。

  到時,她便可以勞駕魏玳瑁了。

  靈鼻在手,真兇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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