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餐後,支隊會議室,案情梳理。
依照慣例,顧菲菲第一個介紹屍檢和物證鑑定情況:“本次系列縱火案造成間接被害人六死一傷,死者屍體和屍檢報告我都看過了,可以確認除其中一人屬於大面積燒傷導致創傷性休剋死亡外,其餘五人均死於呼吸道吸入大量火災煙塵引發的熱作用呼吸道綜合徵。簡而言之,被害者均因火災喪生,未發現殺人焚屍跡象。至於縱火*,爲犯罪人自制,系採用飲料瓶,加入汽油,塞入引信,最終合製成威力巨大的汽油*。”
接着是艾小美,她擺弄幾下放在身前的筆記本電腦,隨之會議室牆上的投影幕布上顯示出一段視頻影像。伴着畫面,艾小美介紹說:“目前我們掌握整個系列案件中四個案發現場的監控錄像,室內和室外的視角都有——第一個被縱火的興發旅店,沒有安裝監控;第三個被縱火的金利招待所,監控攝像頭以及電腦則在火災中被燒燬。不過現有錄像中,已經清晰記錄下犯罪人的縱火過程。喏,就是大家現在看到的——犯罪人手裏拎着一個布袋子走進監控鏡頭中,然後在旅店門前停下,不慌不忙從布袋子中掏出自制*,用打火機點燃,投向旅店大門和臨街的窗戶。整個過程大概只有一分鐘,之後其非常沉着地走出鏡頭。至於犯罪人,大家也看到了——頭戴灰色長舌帽,臉上罩着口罩,容貌無法辨認,身高大致在1.70米至1.72米,身材中等,不胖不瘦,辨識度較低,但應該可以確定是男性。”
艾小美停下話頭,又擺弄幾下電腦,投影幕布上顯示出一段經過技術處理的影像,即一個畫面中出現兩個不同的場景。隨即,艾小美按下暫停鍵,將兩個不同場景中的某個點相繼放大,然後說:“按照韓老師指示,我反覆看過很多遍錄像,尤其關注錄像中圍觀者的畫面,最終在案件四和案件六的錄像中發現了同一個圍觀者。我特意選了這兩段畫面,可以看清楚這個男人的臉。”
“雖然裝束不同,但感覺身形跟前面錄像中出現的犯罪人很像,相繼在兩個案發現場圍觀,不可能是巧合吧?”杜英雄緊跟着說。
“把照片再放大些……好……可以了,接着播錄像……”韓印未接話,指着投影幕布衝艾小美吩咐着,又指向投影幕布說道,“剛纔放大的照片中,大家注意沒?這個男人的右邊臉隱約有一道黑線,再看現在兩個同時播放的畫面中,他的手都在戳他的右耳……”
“他在利用改裝對講機監聽消防頻道傳出的信息?”顧菲菲說。
“那更沒跑了,肯定是縱火者,不然誰會這麼關注這兩場火災啊?”艾小美說。
“對,雖然這個人只在兩個案發現場現身,但也足夠讓人懷疑了,把照片打出來向分局和派出所發協查通報吧?”支隊隊長陳海峯以徵詢的口氣,望向韓印和顧菲菲說道。
“可以。”顧菲菲微微點下頭,抬手指指杜英雄說,“對了,你那邊不是說也有情況嗎?”
“上午走訪最末一個案發現場誠銘旅館,據店老闆的叔叔說,案發前一天有住客未帶身份證登記入住,而火災後該住客消失了。我讓小美根據他描述的外形特徵,在該旅館先前提供的監控錄像中搜尋,現已找到不明身份者。比對照片發現是一名網上通緝犯,可喜的是他於一周前在外市落網了。我們與該市警方取得聯繫,其到案後的口供已得到證實,不具備相關作案時間,所以情報無用了。”杜英雄頓了頓,思索一下,接着說,“不過這條信息給了我一點啓發,咱們先前遇到過許多變態連環殺手,幾乎每個人都會隨着**的升級不斷完善作案手法,而本次系列縱火案,也顯示出了同樣的行爲特徵:犯罪人似乎一開始對於縱火想要達到的目標比較模糊,縱火手法也非常簡單,但隨着第二起作案出現了被害者——尤其被害者身上冒着火,從旅館樓上跳下的那一幕,我相信一定深深觸動了罪犯的內心,讓他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刺激。於是,他開始尋求更具威力的作案手法,利用自制汽油*製造出更大的傷害,從而獲取更高階的滿足感。我們都知道,這種**升級到最後,犯罪人便可能有意尋求向警方挑戰;再一個,韓老師也說過,這會是一個特別着重於作案過程的連環犯罪,那麼有沒有可能,在某次縱火中,犯罪人事先扮作住客隱身於案發的旅館裏呢?由此,罪犯既最大限度地參與到案件過程中,又對警方形成愚弄和挑釁!”
“思路不錯,值得對牽涉案子的住客資料仔細篩查一遍,任務交給你了,小美。”韓印緊跟着又叮囑道,“一定要有耐心,不要有疏漏!”
開完會又是將近午夜。
回到賓館房間,韓印爲自己沏了杯茶,然後坐到寫字桌前,打開筆記本電腦,一邊在大腦中如過電影般梳理着案件相關信息,一邊試着側寫出兇手的相關背景。
偉人說過: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當然,也沒有人會無緣無故成爲一名變態連環縱火犯。而縱火已間接害死六名無辜羣衆,所以韓印現在更願意稱之爲連環殺手。
孩童時期的尿牀、虐待動物、縱火,被稱爲麥克唐納症狀,即所謂的連環殺手三要素。尿牀多與神經系統發育不良、情緒控制力差,以及心智發展滯後有關;虐待動物代表着反社會人格傾向。那麼縱火爲什麼會成爲一個孩童的原罪呢?其實解決傷害問題的方式有很多種,比如可以隨地撿起一塊石頭,可以揮舞棍棒和鐵鍬,可以從廚房拿出一把菜刀,可是爲什麼孩子會把火作爲攻擊的武器呢?因爲他口舌笨拙、不善言辭,建立社交關係或者辨別是非能力不足;更因爲他性格極度內向而又懦弱,缺乏膽量與目標對象直接對峙。韓印相信,他們要找的犯罪人就是這樣的人,並且在孩童時期便有過縱火的行徑。
當然,並不是每個有性格缺陷的孩子日後都會成爲連環殺手,事實上,由人成魔只是極個別現象,那爲什麼本案兇手會成爲這樣的個例呢?韓印認爲:那是因爲他沒有真正可以傾訴衷腸的朋友,更缺乏異性伴侶。他有可能是獨自在這座城市打拼的外地人,當然也不排除系本地人作案,總之他獨自居住,被周邊所有人忽視,內心深處懷有強烈的孤獨感以及無處釋放的性壓抑。而所謂的孤獨感並不是一種單純的心理感受,它其實是一種封閉心理的反映;性壓抑則是對自身生理**的一種無奈之下的制約。隨着時間的流逝,這兩者都是極易讓人產生病態心理和人格障礙的因素,尤其當他遭受到生存挫折和情感創傷之後,便很有可能通過極端的行徑尋求心理上的平衡感。
那麼,爲什麼第一次縱火要選在2015年5月13日?爲什麼第一個目標會是興發旅店?這後一個疑問,韓印先前已經表述過,但目前確實沒有任何證據表明興發旅店與犯罪人是有交集的,所以還有待繼續挖掘。但前一條時間線不能忽視,請記住2015年5月13日,那一定是個對犯罪人有着特別意義的日子。
江華市轄有五個轄區,共設三十個街道,從犯罪的地理層面說,犯罪人的足跡可謂遍佈全市各區街道。這樣一個行爲特徵,加之其在作案細節上的表現,按照美國fbi二分法的類型定義,很明顯,他屬於有組織能力的殺手類型。但上面已經提到過,本案犯罪人具有極度內向和懦弱的性格,還有現實處境滋生的孤獨感,都會大大降低其對自我價值的認同,所以他更願意在他熟悉的、掌控性強的區域作案,尤其是早期的作案。那麼,案件一和案件二的案發區域就值得注意了,韓印覺得它們其中的一個也許就是兇手棲身或者日常活動的區域。
縱觀整個連環縱火案件的時間線,週期並不固定,但都集中在深夜或者後半夜,所以韓印更傾向於認爲犯罪人是自由職業者,朝九晚五的固定工作不會讓他有如此的精力。另外,縱火所用的助燃劑汽油,國家有規定不能隨意買賣,韓印推測犯罪人應該有一輛機動車,作爲他購買汽油的掩護,但車況應該不會太好,也許只是一輛摩托車而已。